17年来首次修订,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》有新变化
发布时间:2025-01-21 发布来源:中国政府网

2025年1月1日起,修订后的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》正式施行。这是继2007年4月1日《条例》实施以来的首次修订。新修订的条例有哪些变化,将对我国科研工作带来哪些影响?一起来看!

一、钱从哪里来?

此次修订后,《条例》第四条规定了自然科学基金的来源:主要来源于中央预算拨款,鼓励地方政府、企业以及其他组织以联合资助的模式投入资金,以及鼓励社会力量捐赠。

据了解,目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已构建较为成熟的联合基金管理模式,共吸引11个行业部门、32个地方政府和19家企业投入联合基金,联合基金总规模已超300亿元;此外,积极探索建立社会捐赠的有效机制,2024年首次接受社会捐赠1亿元。

二、钱要怎么花?

《条例》强调科学基金支持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,并在第八条中明确要设立专项基金支持青年人才。据悉,目前基金委已经建立了由青年基金、优青、杰青项目构成的较为完备的青年人才资助体系,近两年又针对本科生和博士生开展了专项试点工作。今后,还将进一步加大对青年科技人才的资助力度,一体化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事业发展。

同时,为鼓励原创性基础研究,《条例》第十七条明确,基金管理机构可以对重大原创性、交叉学科创新等项目制定专门的申请与评审规定。这在行业专家看来,等同于为探索非共识原始创新项目遴选机制开了绿灯,给科学家提供了较大的选择研究方向和技术路线自主权,将有助于培育原创型科学研究。

三?钱该怎么管?

《条例》第九条、第十条、第三十八条等条款涉及依托单位,主要有放宽依托单位注册的范围、强化依托单位管理职责、加大对依托单位违规行为惩处力度等变化。《条例》规定,依托单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、具备基础研究能力的高等学校、科学研究机构和其他公益性机构,以及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的单位。依托单位不仅要审核申请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、完整性和合法性,还要跟踪基金资助项目的实施,管理和监督基金资助资金的使用,以及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等。

同时,《条例》在强化科研诚信和科技伦理建设方面作出系列新规定,包括新增科研诚信承诺制(第十二条、第二十一条),新增联合惩戒机制(第十三条、第十八条、第三十五条),强化违规行为处理力度、新增违规行为类型(第六章)等。

 




图片来源|东西南北杂志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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