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部门印发通知,企业年报应做好这些工作
发布时间:2025-01-13 发布来源:中国政府网
近日,财政部、国务院国资委、金融监管总局、中国证监会印发《关于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切实做好企业2024年年报工作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。
一、《通知》要求
企业应当加强业务真实性和风险充分识别的管理力度,严防大股东通过各种形式套取资金;严禁通过各种形式掩盖风险和损失;严禁曲解企业会计准则设计实施复杂交易调节利润、虚假转让资产、规避监管要求;严禁虚列经济事项套取资金。企业的财务数据应当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、经营能力,严禁财务造假、粉饰包装、突击业绩等行为。
二、《通知》明确
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编制财务会计报告(以下简称“财务报告”),向有关各方提供的财务报告,其编制基础、编制依据、编制原则和方法应当一致,不得提供编制基础、编制依据、编制原则和方法不同的财务报告。企业编制年报应当严格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、企业会计准则解释、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、会计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,不得编制或提供不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信息。在此基础上,需要特别关注长期股权投资,投资性房地产,数据资源,资产减值,收入,债务重组,政府补助,金融工具,会计政策、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,合并财务报表,关联方及其交易,终止经营,报表编制等领域的相关重点。
三、《通知》提出
关于收入方面企业应当对收入确认采用时段法还是时点法进行判断。企业不得通过随意调整收入确认方法提早、推迟确认收入或平滑收入。
图片来源|东西南北杂志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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